2011年7月--10月 指导申报阶段
各地宣传、公安、文化、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,指导本地申报网站取得相应的开办(经营)资质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、落实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。申报网站达到“放心网站”标准后,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市“放心网站”评估办公室审核。
2011年11月--12月 审核验收阶段
由市“放心网站”评估办公室对照“放心网站”评估标准,对申报网站进行全面审核验收,并邀请具有网站安全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申报网站实施安全检测,出具网站安全检测报告书。年底前对达到“放心网站”标准的网站统一发放认证标识。